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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恶意扣除工资
咨询人: 张*羽 咨询日期: 2025-07-11
咨询内容: 农民工张振羽 恶意扣除农民工工资 张振宇身份证号372901200003305916 与2025年4月3号到2025年5月31号在宁夏英中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工种焊工,离职前已经在2025年5月18向施工单位领导常伟队长提前告知与5月31号离职,在离职手续工具完成上交后,老板张林挂靠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质,发工资公司名称滕州正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老板:张林手机号:15166969588,施工队长常伟手机号:17752315218,五月份工资应发11100元,实际发放:9790,恶意扣除员工工资:克扣1310


咨询回复
处理单位: 银川市热线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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