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申请、同审查、同办理、高效审批
“预审代办”是指项目单位凭借《承诺书》,在未取得土地批复前,由代办员代理项目单位预先申报相关报批材料,具有行政许可权的机关或部门,依法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并出具预审意见。待项目用地手续完备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将预审意见转换为正式审批的一种全称代办审批服务模式。
网上申报“预审代办”适用于宁东基地管委会及直属公司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包含科研、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和警官委会相关部门联审同意实施“预审代办”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申请预审代办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1、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且项目主体选址相对明确; 2、宁东基地管委会及直属公司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或经管委会相关部门联审同意实施“预审代办”的项目。